秘魯華人多的原因
一、華人去秘魯挖鳥糞
華人移民秘魯發生在19世紀后半期至20世紀初期,當時的滿清政府在經歷過戰爭后,落后于世界大潮。與西方列強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,讓百姓們被繁重的賦稅壓得毫無喘息之力。此外,長達13年的太平天國運動,給南方各省造成了難以估量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。曾經傲視諸國的神州大地,變成了鬼蜮世界。
面臨生存困境的中國人,不得不尋找新的出路。與此同時,世界范圍內出臺的廢除黑奴制度,讓一些西方國家急需能夠取代黑奴的廉價勞動力。在這樣的背景下,一些西方商人在廈門、澳門和香港等沿海通商口岸開設了賣人行,專門為西方國家輸出廉價的華人苦力勞工。
以種植園經濟為主的南美四國(巴西、秘魯、阿根廷、委內瑞拉)是華工的主要輸入國。其中,秘魯的華人移民歷史和數量可能最為悠久和龐大,在清朝和秘魯的苦力貿易時期(1847年-1875年),大約有12萬廣東、福建籍的契約華工從澳門、香港、廈門等地輸入秘魯,從事苦力勞動。
秘魯與中國的直線距離有一萬七千多公里,在交通不發達的19世紀,為什么秘魯要不遠萬里從中國輸入華工呢?這就要從秘魯當時所處的時代背景說起。
1821年,擺脫西班牙殖民統治的秘魯宣布獨立,為了加快經濟發展,秘魯需要大量的勞動力。但是,當時國土面積近100萬平方公里的秘魯,人口卻不足200萬。因此,秘魯國會通過一項移民法案,該法案的主要目的是吸引移民來秘魯發展農業,通俗點講是來秘魯“挖鳥糞”。
秘魯的地形復雜,海岸線漫長,國土自東向西依次為熱帶雨林、熱帶沙漠、高原氣候。溫暖的沿海地區,不僅漁產豐富,海鳥數量也相當多。秘魯眾多的小島成了海鳥們的“衛生間”,恰巧沿海地區的降水量極少,時間久了,島上就堆積了大量鳥糞。在沒有化肥的種植園時期,鳥糞是一種理想的天然肥料,秘魯豐富的鳥糞成為一種搶手的“資源”。
但是,由于廢止黑奴的法令使得黑奴數量不足;獨立后秘魯的印第安人也開始實行小農經濟,土著勞動力的數量驟減;并且,秘魯的政局一直很動蕩,歐洲移民望而止步。所以,當時的秘魯勞動力極其匱乏,找誰來“挖鳥糞”成了難題。最后,秘魯的莊園主、政客和商人商量出一個“好辦法”:從清朝買勞動力。
二、秘魯華人的奮斗史
華人向秘魯移民共有兩個高峰期:1849—1874年的“契約勞工”時期,移民量約10萬;1874-1900年的“自由勞工”時期,移民量約5萬。
1847年,第一批“契約華工”從澳門出發,在太平洋上航行數月,最終有75人抵達秘魯。隨后,1849-1874年間,大約有10萬華工移民至秘魯,由于船上條件太過惡劣,大約有10%的華工在未抵達前就葬身大海。
這一時期的華人勞工幾乎都是被誆騙到秘魯的,他們中的大部分都是不識字的農民或者小生意人,他們甚至連秘魯在哪里都不知道,只是聽說去那里可以賺到很多錢。揣著衣錦還鄉美夢的勞工,與秘魯老板簽訂契約,契約中規定勞工必須為老板工作8年。
然而,秘魯老板總是在合約快到期時強迫華工重新簽約,意圖將華工變成終身奴隸。
華人勞工的生活與奴隸別無二致:他們主要從事挖鳥糞、墾荒、采礦修路、建設港口等繁重的工作;待遇奇差,被賣去的華人能從主人那里得到不過是一頂草帽、一條毯子、兩件衣服和少量的大米,每周只有1比索報酬;工作環境惡劣,經常要受到監工的鞭打。
為了避免華工逃跑,莊園主給他們戴上腳鏈,很多逃跑未遂者寧愿自殺也不遠忍受莊園主的拷打。
19世紀70年代,華工的命運迎來了轉折點。飽受磨難的華工奮起反抗、或罷工、或殺死莊園主。勞工代表們也向清政府上書尋求保護,同時國際輿論對華工的同情也給秘魯政府施加了一定的壓力。
在多方干預和協商下,清政府于1874年正式與秘魯建交,并在同年6月24日簽訂了《中秘友好通航條約》。從此,在秘魯的華工結束了苦力階段,成為自由人。
獲得自由后的華工僅有極少部分的人選擇回國,根據資料考證,在1909-1929年的20年間,僅有155名華工返回中國。因為,當時的中國正處于晚清和民國交替時期,社會動蕩不安。
所以,大部分華工選擇留在秘魯尋找新的生存機會。他們大多成為小商人,通過經營小餐館、商鋪、雜貨店、倒賣中國貨等商業活動在秘魯立足。19世紀末期時,華人開辦的商業中心已在秘魯遍地開花。
在秘魯過上“好日子”的華人并沒有忘記同鄉親友,由于大部分的華工都來自廣東珠江三角洲地區,所以這些地區的人因為裙帶關系,紛紛選擇移民秘魯。在1874-1900年間,大約有5萬華人被引渡至秘魯謀生。當時,利馬城卡邦街由于聚集了眾多華人,而成為后來知名的秘魯“唐人街”。
1908-1945年間,因為受到美國排華政策和“二戰”的影響,華人向秘魯移民的進程中斷了,根據1940年的數據,秘魯華人的數量僅有10915人(不包括混血華裔)。二戰結束后,秘魯移民政策放寬,移民秘魯的華人再次增加。
現在,生活在秘魯的華人除了少部分是19世紀之前的后裔外,更多的是20世紀70年代以后的新移民。
三、有一種驕傲,叫我是秘魯華人
隨著時間的推移,秘魯華工從一開始的低層苦力,逐漸被秘魯社會所接受。這一過程,無疑是兩種文明相互了解、融合的過程。為了融進陌生的秘魯社會,華人移民在經濟、文化和生活方式上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改變。
從契約勞工轉化為自由人的華人,發揮了中國南方人善于經商傳統。從1850年出現在利馬市中心的第一條“唐人街”開始,到19世紀末,華人商人已經遍布秘魯大大小小的城市。廣東人愛吃、會吃的天性也在秘魯發揚光大,“chifa(中國米飯)”就是中華料理在秘魯的一種變體。
就像“左宗棠雞”占據了美國人的外賣菜單一樣,走到哪都要先滿足口腹之欲的中國人,把中國美食也帶到了萬里之外的秘魯。華人開辦的商社、飯館、雜貨店、理發店、中藥店,不僅養活了自己,還為秘魯的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。
中國有句古語叫“行不更名坐不改姓”,形容任何時候都不隱瞞自己的真實姓名。但是,初到秘魯的華人第一個失去的就是自己的名字。秘魯人為了方便管理華人和發音方便,給這些華人重新取了秘魯名字。比如,何塞、桑切斯、胡安·阿孔等。
但是,大部分的華人還是努力保留了自己的家族姓氏。信奉天主教是華人融入秘魯的另一種方式。秘魯人是虔誠的天主教徒,中國人為了被社會承認和接納,獲得死后的安身之所,大多會選擇信仰天主教。
在華工還為獲得自由人身份以前,秘魯吸引華人移民的目的是為了獲得勞動力,所以華人移民幾乎全部是青壯年的男性,女性只有150名。為了解決婚姻問題,早期的華工迫不得已只能與秘魯的下層人士通婚,比如黑人、印第安人或黑白混血,他們的后代被秘魯人諷刺為“Injerto(嫁接)”。
后來,隨著華人經濟和社會地位的逐步提高,上層白人也逐漸與華人通婚,對華裔的稱呼也從貶義的“Injerto”變成了“Tusan(土生)”。可以說,異族通婚給華人融入秘魯社會做出了巨大的貢獻。
經過了一百多年的奮斗,華人已經在秘魯站穩了腳跟,逾百萬的華裔活躍在秘魯的各個階層中。他們當中不凡佼佼者:1983年由黃氏家族創辦的黃氏超市,現在已成為利馬知名的大型連鎖超市,營業額占立馬零售額的65%;1967-1999年間,共有十余位華裔當選秘魯議員,維克多·許會·羅哈斯更是擔任過1998-1999年度的國會主席;多名華裔運動選手曾在奧運會上為秘魯摘得金牌。
很難想象,一百七十多年前,他們的先輩還是一群默默無名的苦力,被當作低劣人種,經歷了慘無人道的欺凌和剝削,失去了自己的名字和故土。
但是,值得慶幸的是,他們沒有失去中國人吃苦耐勞、忍辱負重的民族精神。華裔終以其傲人的個人成就,突出的社會貢獻,得到了秘魯的接納,也提升了華人在世界人民眼中的社會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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